申請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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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1 of 2

甲部:個人資料

課程資料

(必須與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相同,填報之姓名將載於學業證明文件上)
(必須與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相同,填報之姓名將載於學業證明文件上)
(用作核實申請人之身份)
最高教育程度
入學要求:完成中學三年級或同等學歷;並須年滿18歲。

學歷

學歷證明副本

工作經驗及技能

學生須參加面試

成功後,獲發取錄通知書後支付第一期學費,以確保獲得學位。面試日期令行通知。

乙部:同意披露個人資料

個人資料
1. 本人明白,勞工及福利局(勞福局)、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(基金辦事處)及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(評審局)負責監管及審批基金發還款項申請。

2. 如本人作出基金發還款項申請,上文第1段所指的公共當局(指定公共主管當局),或需索取本人提供予本院的個人資料,以作審批基金發還款項申請及審核巡查用途。

3. 如本人於修讀課程前未有同意披露個人資料予指定公共主管當局,基金辦事處將不能處理本人的基金發還款項申請,指定公共主管當局或沒法取得與本人申請相關而具時效性的資料。
聲明
本人聲明本申請表及隨附文件所載一切資料,依本人所知均屬真確,並無遺漏。

本人清楚「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」所載關於「個人資料(私隱)聲明」的內容。

本人同意如本人註冊入學,當遵守本校實施的所有規程和規例。